改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策文件;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合同及原通过单位的准许资料及换发的新核准批文;经营范围更改中关系国家法律法规、法规需做专项审批的核准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更改住所,应上交以下资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定文件;新经营地采用阐明;营业执照正、副本。
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经办人员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资料,办理税务信息的变更。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定代表人身份丨证等资料,申请银丨行的更改。
更改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部门上交以下材料: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契约;公司执照正、副本;申办登记单位要求提交的别的材料。
企业新办登记事项出现变化,要向原注册登记单位办理公司执照更改新办登记。其中改变的事项不相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公司执照改变流程有了变更公司执照公司名称、改变经营地、改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大公司执照注册资金或变更公司执照营业期限的变更申办登记、缩小注册资金的改变新办登记、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内容。
增大公司执照注册金额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改变新办登记,应上交以下资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定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实缴报告(未出调整注册金额的除外);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合同及原核过单位的准许材料及换发的新同意文书;公司执照正、副本;申办登记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缩小(指未出调整的)注册金额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降低公司执照注册金额的申请材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一致通过的决定文件;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合同及原批准部门的批准材料及换发的新同意批文;公司在省级以上报纸上3次刊载公司降低公司执照注册资本公示的阐明;企业债权清偿或债权担保情况说明;公司执照正、副本;申办登记单位机关要求提交的别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