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低(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金的变更注册登记,应上交以下材料:由企业董事长签定的减少公司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一致通过的决定文件;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契约及原批准单位机关的同意材料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丨书;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3次刊载公司缩小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公告的证丨明;企业债务偿还或债权担保情况说明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单位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带上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经办人员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资料,办理税务信息的更改。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人身份丨证等资料,申请银丨行的变更。
企业登记信息产生变化,应当向原申办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执照更改注册登记。当中变更的事项不同,更改登记时上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含有了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更改住所、变更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执照营业期限的变更新办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的更改申办登记、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内容。
改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上交以下资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策文件;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合同及原审批部门的核准材料及换发的新准许文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法规需实行专项核过的同意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材料: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定文件;新住所使用阐明;营业执照正、副本。
增加公司执照注册资金或更改公司执照营业限期的变更新办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原有注册金额已出齐的增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金的除外);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协议及原审批单位的同意资料及换发的新核准批文;营业执照正、副本;设立登记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字,应向原设立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公司董事决议;相关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合同;营业执照正、副本;设立登记机关条件提交的别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