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上交以下材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议;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契约及原批准单位的同意资料及换发的新核准证丨书;经营范围改变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做专项通过的同意文件;公司执照正、副本。
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代办人员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资料,申请税务内容的变更。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人身份丨证等资料,申请银丨行的变更。
公司新办登记信息出现变化,要向原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执照变更登记。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改变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有所不同。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含有了变更公司执照企业名字、改变经营地、变更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增多公司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运营期限的变更新办登记、减低注册资本的变更申办登记、董事成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内容。
降低(指未出调整的)注册金额的更改申办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由企业董事长签订的降低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策文件;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合同及原通过机关的核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文书;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3次刊登公司减少营业执照注册金额公告的证丨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权担保情况阐述;公司执照正、副本;申办登记单位机关条件上交的其它资料。
增多营业执照注册金额或变更公司执照营业时间的变更申办登记,应上交以下资料: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策文件;原有注册资金已出齐的实缴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契约及原通过单位的核准材料及换发的新核准文书;公司执照正、副本;登记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变更公司执照公司名称,应向原注册登记单位上交以下文件: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公司董事决策文件;有关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契约;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单位机关要求上交的其它材料。
更改经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决议;新住所使用证丨明;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