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更改公司执照运营限期的变更注册登记,应上交以下文件: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原有注册金额已出齐的增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4.合同、章程的填充修改协议及原通过单位机关的批准材料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丨书;5.营业执照正、副本;6.设立登记机关条件提交的其他文件。
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经办人员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材料,操作税务内容的变更。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定代表人身份丨证等材料,操作银丨行的改变。
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由企业董事长签定的缩小公司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统一同意的决议;4.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协议及原核过单位的批准材料及换发的新同意文书;5.公司在省级以上报刊上三次登载企业降低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公告的证丨明;6.企业债权了债或债权担保情况说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8.申办登记单位条件上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向原登记单位办理公司执照更改注册登记。其中变更的事项不相同,变更设立登记时上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公司执照变更办理要求有了改变公司执照公司名字、更改经营地、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大公司执照注册资本或更改营业执照运营限期的改变登记、降低注册资金的变更登记、董事成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等信息。
改变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定文件;3.新经营地使用证丨明丨;4.公司执照正、副本。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上交以下材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议;3.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契约及原通过单位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文书;4.经营范围变更中关系国家法律法规、法规需做专项审批的同意资料;5.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公司执照企业名字,应向原申办登记部门上交以下材料: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公司董事会决议;3.有关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协议;4.公司执照正、副本;5.注册登记单位条件提交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