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上交以下资料: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定文件;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批准部门的同意材料及换发的新同意证丨书;4.经营范围改变中关系国家法律法规、法规需进行专项通过的核准文件;5.公司执照正、副本。
带上更改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代理人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材料,操作税务内容的改变。带上改变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定代表人身份丨证等资料,申请银丨行的变更。
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产生变化,需对原登记单位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注册登记。当中改变的事项不一样,更改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公司执照变更办理时间含有了变更公司执照企业名称、变更经营地、改变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加大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运营限期的改变登记、减少注册资金的变更注册登记、董事成员、正、副总经理改变等信息。
变更营业执照公司名字,应向原设立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公司董事会决策文件;3.相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4.营业执照正、副本;5.登记部门条件上交的其它资料。
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金的改变登记,应上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缩小公司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一概同意的决策文件;4.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同意资料及换发的新核准证丨书;5.企业在省级之上报刊上三次刊登企业减低营业执照注册金额公告的证丨明;6.企业债务了债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8.申办登记部门条件提交的其它文件。
变更经营地,应提交以下材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定文件;3.新经营地使用证丨明丨;4.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高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或改变营业执照营业时间的变更登记,应上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策文件;3.原有注册金额已出齐的实缴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金的除外);4.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契约及原核过机关的核准文件及换发的新准许批文;5.公司执照正、副本;6.申办登记单位要求提交的别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