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更改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代办人员身份丨证、法定代表人一证通等资料,办理税务内容的变更。带上改变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定代表人身份丨证等材料,操作银丨行的更改。
缩小(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金的变更申办登记,应上交以下文件:1.由公司董事长签订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金额的申请书;2.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定文件;4.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协议及原批准单位的同意材料及换发的新同意批文;5.公司在省级以上报刊上3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金额公告的证丨明;6.企业债权清偿或债务担保状况说明;7.公司执照正、副本;8.申办登记单位机关条件上交的其余材料。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对原登记单位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改变申办登记。其中更改的事项不一样,变更申办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公司执照变更办理步骤包含了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经营地、变更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或更改公司执照运营期限的改变注册登记、缩小注册金额的更改新办登记、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信息。
改变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材料: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契约及原通过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准许文书;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做专项核过的准许资料;5.公司执照正、副本。
增加营业执照注册金额或变更公司执照经营限期的变更注册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订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定文件;3.原有注册资金已出齐的实缴报告(未出调整注册金额的除外);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核过机关的同意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文书;5.公司执照正、副本;6.登记单位条件上交的其它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应向原设立登记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公司董事会决议;3.有关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契约;4.公司执照正、副本;5.新办登记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变更住所,应上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定文件;3.新住所利用证丨明丨;4.公司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