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申办登记单位上交以下材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公司董事会决策文件;3.相关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合同;4.公司执照正、副本;5.设立登记单位条件提交的别的材料。
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丨证、经办人身份丨证、法人一证通等材料,操作税务信息的变更。带上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开户许可丨证、三章、法人身份丨证等材料,操作银丨行的变更。
企业设立登记信息产生变化,应当对原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改变新办登记。此中变更的信息不同,变更注册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有所不同。营业执照变更办理步骤涵概了变更公司执照公司名称、变更经营地、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公司执照注册资本或改变公司执照经营限期的改变设立登记、降低注册金额的变更设立登记、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等信息。
增多营业执照注册金额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改变新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定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决定文件;3.原有注册资金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4.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协议及原核过单位的核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文书;5.营业执照正、副本;6.新办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变更住所,应上交以下资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新经营地使用证丨明丨;4.公司执照正、副本。
变更公司执照经营范围,应上交以下材料:1.由公司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合同、章程的补足修改协议及原批准单位的同意文件及换发的新同意文书;4.经营范围变更中关系国家法律、法规需做专项通过的准许资料;5.公司执照正、副本。
降低(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新办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由公司董事长签订的降低营业执照注册金额的申请;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一概同意的决议;4.合同、章程的填补修改契约及原通过单位的准许文件及换发的新核准文书;5.公司在省级之上报纸上三次刊载公司降低公司执照注册金额公告的阐明;6.公司债权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申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8.登记单位机关条件上交的其余资料。